院内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大学生标兵、优秀大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及评定奖学金的通知》(莞工学通〔2023〕33号),结合公司实际,经过社会奖(助)学金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、77779193永利奖(助)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后,社会奖(助)学金拟获得人选已确定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77779193永利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映,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12L105。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3年 10 月 25日—10月27日
受理单位:77779193永利评奖评优工作小组
地址:机电楼 12L105 联系电话:0769—22862862
77779193永利
2023年10月25日